李隐之(1914年-1987年),字协民,社旗县李店镇杏庄村人。李隐之8岁入学,先后在唐河县源潭镇小学、南阳县南都小学念书,1927年考入宛南中学。不久,转入开封利民中学就读。因闹 ,于1930年辍学返回故里。是年冬,考入北平宏达中学,1932年又以优异成绩考入北平朝阳学院经济系。
1936年,李隐之于朝阳学院毕业后,即投身于抗日救亡运动,“七七事变”后,他怀着强烈的救国救民之心,毅然回到家乡,参加了“平津-同学会”;在唐河县源潭镇创办了“民众夜校”,积极宣传抗日救国思想,1937年经郭以青介绍,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1938年8月至1941年11月,李隐之以唐河县源潭中学校长的公开身份作掩护,先后任该校中共党支部书记、中共唐河县工委书记、南阳县委书记、方城县委书记等职。并和王晓舟同志一起,领导唐河、方城、泌阳3县交界处的农民武装暴-动,狠狠打击了国民党地方武装的反动气焰,壮大了共产党的武装力量。当时王晓舟同志在长淮招募处不断搜集到国民党情报及军事通信器材,都由李隐之安全地转送目的地。
李隐之一生工作调动频繁,历任豫、皖、苏解放区抗大四分校助理员,皖中解放区财委调查研究科科长,巢县、合肥地区区委书记,华东国民党地区工作部南下干部支部书记,国家计委农林水利局处长,贵州省纪委副主任、顾问等职。每次调动,他从不计较条件优劣与个人得失,都乐意接受无条件服从,并出色地完成了任务。
“文革”期间,他虽被夺权关进了“牛棚”,仍坚持党的原则,不失共产党员的高尚品质。1983年退居二线,1987年在贵州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