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蔚芝,女,灵宝县人。1933年出生于一个富裕家庭。幼年,读书勤奋,成绩优异。1952年从灵宝师范毕业后,分配到陕师附小教书。后调张茅小学任教导主任。
1962年,她在张茅小学任教导主任时,身患重病,但仍主动兼任毕业班语文课。在教学中,她严格执行课堂教学原则,积极改进教学方法。一度,不仅本校出现了试讲热,而且外校的教师纷纷前来听讲课。1963年7月,在县教育会议上,她介绍了"以教学领导教学"的经验,后推广全县。1968年,
"六一"儿童节,她赠捐20元,为儿童买了书籍。后学校搞勤工俭学,她又将自己的工资80元,购置了一辆架子车 。同时,她还经常省吃俭用,将节余下的钱,资助困难的同志。1972年,学校领导发现她的病情更加严重,让她休息治疗,她仍坚持工作,后在领导再三的劝阻下,到上海检查,发现病已到晚期。学校领导决定让她休养治疗。但她仍要坚持工作。认为生命已不会太久了,还是争取多为党的教育事业做点工作,说啥也不休息。
同年11月4日,荆蔚芝的病情突然恶化,她向领导交待了3件事:一是同志们所借的钱不要提了;二是安葬从简;三是代问同志们好。这位忠诚热爱教育事业的优秀教师,不幸病逝,终年40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