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秀英(1926-1982),女,青阳县人。生前任村党支部委员、妇女主任,曾被评为地区“三八红旗手”。 1982年3月3日,距村三里远的林场实然发生火灾,正值严秀英回家午餐时,她边跑边呼唤村民上山救火,一马当先,奋力与烈火博斗,终不幸被烈火吞没。 严秀英牺牲后,中共青阳县委追授她模范共产党员称号,省妇联追认她为省“三八红旗手”,中共安徽省委、省政府批准她为“革命烈士”,特授予“热爱集体、无私无畏”光荣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