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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昌


[公元1906年-1984年,革命烈士]

马克昌,字敬德,1906年11月6日出生于云南省河西县(今属通海)汉邑村。童年在家乡读小学,1921年随经商的父亲到昆明求学,1924年考入昆明私立成德中学。成德中学是五四时期昆明受新思潮影响较大、-发展较快的学校之一。马克昌深受感染,在学习期间,成绩优异,思想进步。

1925年,马克昌考入云南省立第一师范学校。当时,昆明市有个社团组织叫“青年读书会”,在与中共地下党团组织有关系的进步学生艾思奇聂耳、雷同、马子华等的引导下,成为研究、传播马克思主义,参加社会政治活动的组织。这期间,马克昌经成德中学同学张淑良介绍,也参加了青年读书会。此时的马克昌,除了阅读和研究马克思主义著作外,开始积极参加中共 组织的活动。1929年,马克昌在成德中学中共地下党员的影响和教育下,加入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后,马克昌以大部分时间和精力积极投入到党领导下的革命活动中,经常在外不归家。为此,其父疑他在校外闲游浪荡,要他退学经商。他却冲破家庭阻力,边读书边参加革命活动。甚至在假期回老家时,他还在本乡组织“青年同乐会”,向家乡青年宣传革命道理,传播爱国主义思想,团结教育了一批进步青年。

1929年7月11日,由于云南地方军阀的相互倾轧,发生了昆明北门街 库大0,死伤居民千余人,受灾达12万余人。惨祸发生后,昆明市的中共地下党组织立即以党的 组织“互济会”的名义,成立由马克昌等党团员和进步青年组成的“青年救济团”,参加救灾工作。马克昌积极投入到救护工作中,为灾民发放救灾物品,烧水、做饭、募捐棺木安埋死者,还从家里拿钱购买云南白药为贫困灾民治伤。有两个受灾而父母双亡的小孩无人照管,他就把她们带回家给妻子照管了十多天后,亲自送他们到孤儿院安置。同时,他还向群众作宣传,揭露反动军阀为争权夺利,抢占地盘,把原放在郊区的 运进城,引发 0,造成市民生命财产极大损失的罪行,组织灾民与地方反动当局进行斗争。马克昌还作为“青年救济团”的代表,参加了昆明市“七一一赈灾会”的常委会工作。他的服务工作和组织斗争,得到了广大灾民的赞扬和支持。

同年10月,国民党中央政府“慰问委员”王柏龄,与云南反动当局密谋策划,以“慰问灾民”为幌子,借了解 0原因和处理善后为名,在昆明讲武堂召开-大会,竟然把0原因转嫁于共产党,妄图转移人民的斗争目标。马克昌与其他进步青年一道参加了冲击会场的斗争,无所畏惧地在会场上散发传单,揭露大0事实-,高呼革命口号,揭穿王柏龄来云南执行国民党-共产党和革命人民任务的反动嘴脸,使敌人的-阴谋遭到可耻的失败。讲武堂大会后三天,国民党反动派转嫁 0罪,逮捕枪杀一批共产党和青年学生,制造-。由于行动已被敌人严密监视,根据昆明地下党团组织的指示,马克昌告别年仅20岁的妻子和才满三个月的女儿,于1929年冬离开昆明,几经辗转于同年底到达上海。

到上海,马克昌住进江湾区安乐里1012号蔡家花园,与中共上海地下党组织取得联系,继续开展革命活动。1930年,马克昌加入中国共产党,担任中共上海江湾区区委书记,在江湾一带广泛开展革命工作,组织领导了一系列的革命斗争。

1930年11月17日,中共江南省委发出《关于拥护苏维埃反对进攻红军和广州暴-动纪念工作的动员》的通告,要求上海各区委集中主要问题进行讨论,动员工人、学生和革命群众,成立广州暴-动纪念筹备会,同时,印发了“关于纪念广州暴-动三周年”的传单,呼吁“大家一致 、-、罢耕、罢操,参加南京路大-!”江湾附近的劳动大学、劳动中学、立达学园、复旦大学、持志大学等学校的革命学生和进步教师在马克昌等中共地下党员的领导下纷纷响应,走出学校,到工厂、农村,联络广大的工农大众一起行动。高涨的革命气氛引起了国民党反动当局的注意。马克昌为了筹备纪念活动,连日频繁地到各校开会动员,接送文件传单,引起了特务的怀疑,12月9日,马克昌参加筹备纪念广州起义三周年的会议回寓所时,被国民党特务跟梢,刚跨进寓所即被事先潜伏在寓所周围的反动-逮捕。当时,马克昌身上带有中共江南省委、省执行委员会印制的纪念广州起义的许多传单和12月11日广州起义纪念日全市举行南京路-大-的路线图。在-搜身的瞬间,他急中生智将--路线图塞进嘴里,不意被特务卡住喉咙,未能咽下。马克昌先是被-押往上海市公安局龙华监狱,1930年12月27日又被作为“组织暴-动案”首要分子,解押南京国民党中央军人监狱。

在狱中,马克昌怀着“对于革命者,坐牢就是最好的学习和休息”的革命乐观主义精神,抓紧一切时间进行学习,天天坚持锻炼身体,准备将来出狱后继续为革命工作。他处处关心同监难友,经常鼓励同监难友增强党和革命事业必胜的信心,为共产主义理想而奋斗。在审讯过程中,面对电刑、坐“老虎凳”等酷刑,他始终坚贞不屈,严守党的机密,同敌人进行了英勇的斗争。为了减少党的损失,马克昌把-在寓所搜出的革命传单和革命书刊都说成是自己的,为同案难友承担责任。

1931年4月29日下午,在中国青年运动的领袖、党的早期宣传家和活动家恽代英牺牲的同一天,国民党当局以“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判处马克昌死刑。宣判后,他镇定自若,视死如归,从容不迫地与难友们一一握手诀别,将自己最心爱的英语歌片《太阳颂》《革命进行曲》以及身上仅有的钱、衣物、药品等送给同监难友。他还向看守要来纸笔,挥笔写下了壮烈的遗书,并秘密写下了许多小标语,准备在赴刑场时散发。有位在押难友被他为革命誓死如归的精神感动得哭了。他说︰“哭什么!刑满出狱后,继续干革命。”然后昂首挺胸,义无反顾地走向刑场。

刑场上,马克昌坚定地站立着,高唱《国际歌》,高呼“中国共产党万岁”,高喊“打倒蒋介石”。牺牲时,年仅25岁。

1951年1月,云南省人民政府为马克昌的亲属颁发了《革命牺牲人员家属光荣纪念证》。

1984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为马克昌的亲属换发了《革命烈士证明书》。

马姓名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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